打造一流管理水平 建规章,定制度。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全面。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著有成效。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队伍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被市委评为 “全市创建学习型机关先进集体”、“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建设一流办公环境 天水“两房”建设始终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市检察院技术、办案、办公三位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面积 6800 多平方米。建起了程控交换、电子监控、局域网三系统。省、市、县之间的二级、三级检察专线网全面开通,检察机关二级、三级机要通道即将建成使用。全市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职务犯罪管理分析系统等全面建立使用,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争创一流检察工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 456 件 732 人,提起公诉 498 件 785 人; 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坚持 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作为办案重点;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平安天水”创建活动。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 29 件 42 人,有县处级以上要案 3 件 3 人,已移送起诉 18 件 26 人,挽回经济损失 680 多万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商业贿赂案件 7 件 9 人。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发出《检察建议》 17 份,开展专项预防 17 项;与有关机构联合对 19 家施工单位、 5 家监理单位的廉政建设进行了检查考核;对五县两区开展专项预防的退耕还林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在全市电力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
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 29 件;办理不批捕案件 36 件 67 人、不起诉案件 37 件 58 人;支持刑事抗诉 2 件 4 人,改判 1 件 3 人,发回重审 1 件 1 人。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 1 件 3 人;对脱管漏管犯落实监督措施 31 人;对违法超期羁押案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 4 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 4 件;有 9 个驻监检察室实现微机化管理。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76 件,立案审查 29 件;受理县区院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案件 18 件,向省院提请抗诉 7 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9 件;办理省院交办的案件 12 件。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案件 255 件(次),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全部办结。排查出重点涉检信访案件 9 件,并依法及时处理。市院检察长接待日共接访群众 36 件次 81 人,其中群体访 29 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7 件,刑事赔偿案件 1 件。市院和麦积区院接待室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