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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辽宁抚顺11月3日讯 (通讯员敖秀英 崔冠楠)王月(化名)是抚顺市望花区某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由于2万元学费蒸发于股海,一时糊涂让他走上犯罪道路。王月本以为自己前途尽毁,法院判决的结果以及学校的决定让他重新回到了学校。
王月出生在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家庭,父母省吃俭用攒下来钱供他读书。去年股市火爆,王月也想投资股市挣点钱,为家里节省点开支,于是他就把家里给他的学费进行了股票投资。但由于股市变幻莫测,加上自己又没有经验,王月赔了2万元钱。为了能够及时补上学费继续念书,王月向老师借用了1万元钱,余下的钱他自己想办法解决。窘迫之时,一时糊涂让他犯了大错。
今年7月18日13时20分许,王月在地税局开发区分局附近与被害人李某相遇,在对李某拳打脚踢后,抢走李某随身背着的挎包,里面有人民币3550元,6张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物品。就在王月逃跑的路上,被过路人拦住抓获。
因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的王月,在案发后非常后悔,并主动认罪。王月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决心,赢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李某接收了王月家长的道歉,王月父母希望对王月从宽处理,让孩子回归校园。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及办案人员十分重视此案,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主动联系校方,建议学校能够给王月保留学籍,让他继续念书,完成学业,不能因为一时之错剥夺他接受教育的权利。
鉴于王月此次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望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经学校同意,王月可在缓刑期间继续读书,于是王月又回到了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