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张勤伟 同步录音录像制品如何保管?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有自己的经验,他们把这些资料统一存放在防磁柜,并区分三种情况确定“保质期”,确保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品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共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类:嫌疑人对办案检察官执法执纪情况没有提出质疑的,将音像资料列为‘短期类’,保存时间一般为1至3年;嫌疑人对办案检察官执法执纪情况提出质疑的,将音像资料列为‘长期类’,保存时间由检委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作为证据使用的音像资料,一律列为‘永久类’……”11月18日,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冯余华在临沂市检察机关召开的关于加强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管理与使用的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该院规定,严禁购买劣质光盘和盗版光盘,要购买由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光盘,从源头上严把购进质量关。技术部门要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为办案部门在讯问嫌疑人过程中搞好技术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具体负责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录制、复制、备份和移送归档工作。技术部门要加强对录音录像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确保能够“急用急上”,为保证案件质量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
三年来,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7件74人,共刻录“讯问光盘”405张。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该院又将这些光盘均重新复制一份,作为备份资料。平时,他们将这些光盘按照不同性质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型类,统一存放到该院档案室里的防磁柜,并指定一人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对音像资料定期清洗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技术部门进行纠正。日前,该院的这种做法,得到了临沂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临沂市检察机关推广。 |